强制医疗+司法救助彰显司法温度
2024-05-27 08:52:08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惠明 | 作者:易莱香 盘芳婷 | 点击量:10521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易莱香 盘芳婷)5月21日上午,荷塘区检察院提出申请的吴某云强制医疗一案开庭审理。区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欧阳翔出庭履行职务,区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徐达江担任审判长。
2023年10月25日,涉案人吴某云在家中持刀将儿子吴某红刺伤,致其重伤。经湖南芙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吴某云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,实施危害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。
该院认为,吴某云实施故意伤人的暴力行为致人重伤,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。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,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,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对其进行强制医疗。
庭审中,欧阳翔提出,在强制医疗案件中涉案精神病人虽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,但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。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,应当依法监管、积极治疗。
案件审查过程中,承办检察官了解到,其子吴某红重伤住院治疗期间花费了大额的医疗费用,吴某云被送至株洲市三医院治疗,家中还有一个女儿在读高中,家庭经济困难,无力承担吴某云治疗精神疾病的费用,遂及时将该情况作为线索移送至该院第三检察部。经审核,被害人吴某红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,该院遂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,已向区委政法委申请救助金。
责编:刘惠明
一审:曾金春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来源:湖南法治报